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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组词,与字组词带拼音及词语解释

优尔吧 2020-05-25 12:20:32 275

组词,今天幼儿园网小编晓雪老师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汉字《与》的组词列表,望下面整理的与字组词资料及词语解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与字简介
字母:y,拼音:yu,带声调拼音:yú,yù,yǔ,注音:ㄩˊ,ㄩˋ,ㄩˇ,部首:一,部首比划:1,比划:3,繁体字:與,字体结构:单一结构,字法:会意,笔画顺序:横折横,五笔86编码:GNGD,五笔98编码:GNGD,Unicode:U+4E0E,汉字编号:0034,

基本解释

(與) yǔ  ㄩˇ ◎ 和,跟:正确与错误。与虎谋皮。生死与共。 ◎ 给:赠与。与人方便。 ◎ 交往,友好:与。与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 〔与其〕比较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 赞助,赞许:与人为善。● (與) yú  ㄩˋ ◎ 同“欤”。

英文翻译

and   attend   get along with   give   help   offer   take part in   with

与组词

把与(bǎ yǔ):给予;送给。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王医》:“须是多把与官家喫。”《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你与我将这封书去四十五里把与官人。”

胞与(bāo yǔ):“民胞物与”之省。犹言泛爱一切人与物。语出 宋 张载 《西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苏仲芬》:“第圣人之道,胞与为怀,故万物并育而不相害。” 叶圣陶 《乡里善人》:“夫胞与之怀,圣贤所向,而君行此,谓之乡里善人,谁曰不宜。”参见“ 民胞物与 ”。

不与(bù yǔ):◎ 不与 bùyǔ[do not grant] 不赞成仁陷于愚,固君子之所不与也。——明·马中锡《中山狼传》

裁与(cái yǔ):犹裁赐。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府衙门职掌》:“示之以三涂六道之苦,诱之以天人福果之説,及念珠坐具,亦可裁与。”

参与(cān yù):[释](动)加入某种组织或某种活动,使用范围较窄。宾语常是表示集体活动的“工作、领导、运动、谈话、计划、讨论、处理”等词:~领导工作。 [构成]并列式:参+与 [例句]他们参与了这起谋杀。(作谓语)参与意识强。(作定语)[同义]参加

常与(cháng yǔ):指常所与共之物。《庄子·外物》:“鮒鱼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与,我所处。’”

称与(chēng yǔ):赞许。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六》:“《名臣録》列 文公 所引诸家杂记,称与之词,不过十之一,而贬剥之説,几於四之三。”

俦与(chóu yǔ):指同伴。 汉 蔡邕 《述行赋》:“翩翩独征,无儔与兮;言旋言復,我心胥兮。”

储与(chǔ yǔ):(1).不舒展貌。《楚辞·严忌<哀时命>》:“衣摄叶以储与兮,左袪挂於榑桑。” 王逸 注:“摄叶、储与,不舒展貌。”(2).徜徉。《淮南子·本经训》:“阴阳储与,呼吸浸潭。” 高诱 注:“储与,犹尚羊,无所主之貌。”《汉书·扬雄传上》:“储与虖大溥,聊浪虖宇内。” 颜师古 注引 服虔 曰:“储与,相羊也。” 王先谦 补注:“储与,即紆徐也。”(3).广大貌。《淮南子·俶真训》:“储与扈冶,浩浩翰翰,不可隐仪。” 高诱 注:“储与、扈冶,褒大意也。”《淮南子·要略训》:“原道之心,合 三王 之风,以储与扈冶。”

揣与(chuāi yǔ):谓强加某事某物于人。 元 王伯成 《贬夜郎》第三折:“恰才箇倚翠偎红,揣与箇论黄数黑。” 元 郑廷 《金凤钗》第四折:“小生委实冤屈也……揣与我箇天来大官司。” 元 无名氏 《杀狗劝夫》第四折:“他道俺哥哥公门踪跡何曾至,平空的揣与这个罪名儿。”

赐与(cì yǔ):赏赐;赐给。《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司城子罕 谓 宋君 曰:‘庆赏赐与,民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杀戮诛罚,民之所恶也,臣请当之。’” 宋 陆游 《鹊桥仙》词:“ 镜湖 元自属闲人,又何必君恩赐与?” 朱自清 《向往光明的歌声》:“很明确,在年青诗人心中,光明绝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能祈求别人赐与,一切都要靠自己双手去创造。”

党与(dǎng yǔ):同党之人。《公羊传·宣公十一年》:“纳 公孙宁 、 仪行父 于 陈 。此皆大夫也,其言纳何?纳公党与也。”《新唐书·张廷珪传》:“ 张之 诛,议穷治党与。” 邹鲁 《云南光复》:“哥老会首 余占标 ,不其事,为 滇 吏侦知,被获梟首,党与遂散。”

敌与(dí yǔ):敌国和盟国。《管子·八观》:“计敌与,量上意,察国本。”

分与(fēn yǔ):分给。 唐 陆龟蒙 《中酒赋》:“愁应 平子 分与,渴是 相如 传得。” 清 李渔 《连城璧》外编卷四:“写完,念了一遍,回去取出一个拜匣,开出来都是银子,分与众人,到临了各取一锭,付与 竺生 、 庆生 。”

敷与(fū yǔ):开舒。《汉书·礼乐志》“旉与万物” 唐 颜师古 注:“旉,古敷字。敷与,言开舒也。”

扶与(fú yǔ):(1).见“ 扶舆 ”。(2).挟持。 汉 王符 《潜夫论·断讼》:“妇人软弱,猥为众彊所扶与执迫,幽阨连日。” 彭铎 校正:“‘与’疑‘舁’,《説文》:‘舁,共举也。’”

付与(fù yǔ): 拿出;交给:尽力完成时代~我们的使命。

付与(fù yǔ): 拿出;交给:尽力完成时代~我们的使命。

弗与(fú yǔ):(1).不党同。《礼记·儒行》:“同弗与,异弗非也。” 孙希旦 集解:“同乎己者弗与,则不党同。”(2).不如。《汉书·晁错传》:“今 匈奴 地形技艺与中国异,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 颜师古 注:“与犹如。”(3).不给与。《韩非子·说林上》:“因索地於 赵 ,弗与,因围 阳 。”

弗与(fú yǔ):(1).不党同。《礼记·儒行》:“同弗与,异弗非也。” 孙希旦 集解:“同乎己者弗与,则不党同。”(2).不如。《汉书·晁错传》:“今 匈奴 地形技艺与中国异,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 颜师古 注:“与犹如。”(3).不给与。《韩非子·说林上》:“因索地於 赵 ,弗与,因围 晋阳 。”

干与(gàn yǔ):见“ 干预 ”。

干与(gàn yǔ):见“ 干预 ”。

给与(gěi yǔ):亦作“ 给予 ”。使对方有所得。《后汉书·章帝纪》:“今肥田尚多,未有垦闢。其悉以赋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勿令游手。”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二》:“又 贞元 中要乳母皆令选寺观婢以充之,而给与其直。” 清 李渔 《奈何天·筹饷》:“这等请问边上的米价,贵贱何如?若有银子给与边军,他还买得出么?” 鲁迅 《且介亭杂文·拿来主义》:“ 尼 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早年结婚,身体孱弱,小地方看去,他绝顶聪明,然而他给予人的却是那么一种沉滞的懒怠之感。”

寡与(guǎ yǔ):犹寡合。谓不与世俗合流。 清 顾炎武 《菰中随笔》:“茅屋数椽,穜稑百亩,仅给衣食,如 介肃 之高持;刚介寡与,誓不营私,终身不渝,如 何文肃 之正大。”

关与(guān yǔ):参与。《晋书·羊祜传》:“势利之求,无所关与。”《魏书·恩倖传·茹皓》:“ 皓 贵宠日升,关与政事。”

过与(guò yǔ):(1).过多的赏赐。《吕氏春秋·务本》:“古之事君者,必先服能然后任,必反情然后受,主虽过与,臣不徒取。” 高诱 注:“过,多。”(2).交给;送给。 唐 孟郊 《自惜》诗:“倾尽眼中力,抄诗过与人。”《敦煌曲子词·抛球乐》:“当初姊妹分明道,莫把真心过与他。”亦作“ 过以 ”。《敦煌变文集·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长者手中执得饭,过以闍梨发大愿,非但和尚奉慈亲,合狱罪人皆饱满。” 蒋礼鸿 通释:“‘过以’: 王庆菽 校作‘过与’,是对的,‘与’、‘以’变文常通用。”

何与(hé yǔ):(1).何如;比……怎样。《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齐王 ﹞田於海滨……射中获多,矜而自功。顾谓僕曰:‘ 楚 亦有平原广泽游猎之地饶乐若此者乎? 楚王 之猎何与寡人?’” 裴骃 集解引 郭璞 曰:“与犹如也。”《文选·张衡<西京赋>》:“此何与於 殷 人屡迁,前八而后五?” 李善 注:“言欲迁都 洛阳 ,何如 殷 之屡迁乎?言似之也。”(2).犹言与谁。《汉书·东方朔传》:“方今 公孙丞相 、 儿大夫 、 董仲舒 …… 司马迁 之伦,皆辩知閎达,溢于文辞,先生自视,何与比哉?”(3).犹言何干。 宋 周密 《齐东野语·方巨山争体统》:“此守臣职也,於都吏何与焉?” 明 李贽 《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寃不寃与此人何与,但恐傍观者丑耳。” 清 李渔 《闲情偶记·颐养·行乐》:“人之行乐,何与於我?”

合与(hé yǔ):结为同党。《管子·山至数》:“内则大夫自还而不尽忠,外则诸侯连朋合与。”

寄与(jì yǔ):(1).传送给。 南朝 宋 陆凯 《赠范晔》诗:“折花逢驛使,寄与 陇头 人, 江 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唐 贾岛 《送韩湘》诗:“欲凭将一札,寄与 沃洲 人。”(2).犹致送,赠送。 郭沫若 《把精神武装起来》:“ 中国 人能够养成到这种的程度,我相信, 日本 的法西斯军阀一定不够我们消灭,而全世界的文化,一定要我们的第二次的寄与的。” 田汉 《洪深<电影戏剧表演术>序》:“在他赴 青岛 之前将发表他那倾注着半生蕴蓄的大著《表演术》,这对于我们这些爱好戏剧艺术的学徒们是非常宝贵的寄与。”

嘉与(jiā yǔ):奖励优待;奖掖扶助。《汉书·武帝纪》:“朕夙夜寐,嘉与宇内之士臻於斯路。” 宋 曾巩 《皇子制》:“嘉与海内同孚于休,播告遐邇。” 清 王晫 《今世说·德行》:“﹝ 周亮工 ﹞性严岸,居官不肯假借官里人,顾好嘉与后进。”

交与(jiāo yǔ):(1).犹交游。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余德》:“然其为人寡交与,每闔门居,不与国人通弔庆。” 清 唐甄 《潜书·夫妇》:“不恕於妻而能恕人,吾不信也。必其权利害,结交与,非情之实也。”(2).交付给与。《儒林外史》第五十回:“三个人把 万中书 交与 凤四老爹 。”《儿女英雄传》第十六回:“﹝ 邓九公 ﹞把那字纸撕成条儿交与 褚一官 拿去烧了,以防泄露。”

借与(jiè yǔ):借给。 唐 杜牧 《书怀中朝往还》诗:“朱紱久惭官借与,白头还嘆老将来。” 宋 苏轼 《病中游祖塔院》诗:“道人不惜阶前水,借与匏樽自在尝。” 宋 黄庭坚 《邹松滋寄苦竹泉橙麴莲子汤》诗:“天将金闕真黄色,借与 洞庭 霜后橙。”

眷与(juàn yǔ):眷爱称许。 宋 曾巩 《福州回鲁侍中状》:“敢期眷与,特赐诲存。” 宋 苏轼 《与印禅老书》:“又得手教,眷与益勤,感怍无量。”

课与(kè yǔ):犹赋予。 闻一多 《演讲录·民盟的性质与作风》:“我们中国民主同盟十分明白时代所课与他自己的任务。”

漫与(màn yǔ):犹言随便对付。 唐 杜甫 《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诗:“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 宋 苏轼 《次韵表兄程正辅江行见桃花》:“袖手焚笔砚,清篇真漫与。” 宋 姜特立 《蝶恋花·送妓》词:“我辈情钟君漫与,为云为雨应难据。”

谩与(màn yǔ):随便对付。谩,通“ 漫 ”。 宋 王安石 《纯甫出僧惠崇画要予作诗》:“ 金坡 巨然 山数堵,粉墨空多真谩与。” 宋 辛弃疾 《念奴·双陆和陈仁和韵》词:“ 老子 忘机浑谩与,鸿鵠飞来天际。” 宋 陈从古 《蝶恋花》词:“看尽嫣红浑谩与,淡妆偏称泥金缕。”

没与(méi yǔ):无比的。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一:“西有 黄河 东 华岳 , 乳口 敌楼没与高,彷彿来到云霄。” 凌景埏 校注:“‘没与’,无比的意思。”

其与(qí yǔ):犹难道。《左传·昭公十七年》:“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 杜预 注:“言必然也。”

乞与(qǐ yǔ):给与。《南史·宋江夏文献王义恭传》:“奢侈无度,不爱财宝,左右亲幸,一日乞与,或至一二百万;小有忤意,輒追夺之。” 唐 罗隐 《江南》诗:“垂衣端拱浑閒事,忍把江山乞与人。” 宋 陆游 《江渎池纳凉》诗:“天公作意怜覊客,乞与今年一夏凉。”

侵与(qīn yǔ):侵犯干预。《尹文子·大道上》:“君不可与臣业,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与,谓之名正,名正而法顺也。”

亲与(qīn yǔ):亲交好。 宋 朱熹 《小学·嘉言》:“故於朋友之间,主其敬者,日相亲与,得效最速。”

取与(qǔ yǔ):见“ 取予 ”。

权与(quán yǔ):犹盟国。《管子·轻重甲》:“重籍其民者失其下,数欺诸侯者无权与。”

让与(ràng yǔ):谓将自己的财物或权利移转于他人。 汉 刘向 《说苑·君道》:“夫赏赐让与者,人之所好也,君自行之。”《清史稿·食货志五》:“ 河南 豫丰公司以其专办 怀庆 左右 黄河 以北各鑛之权, 山西 商务局以其专办 盂平 、 泽 、 潞 、 平阳 煤铁各鑛之权,同时让与办理。” 李大钊 《国际资本主义下的中国》:“非经四国银行团的联合行动,不得承认借款于 中国 ,或从 中国 承受何种让与。”

溶与(róng yǔ):迟缓不进貌。《楚辞·游》:“屯余车之万乘兮,纷溶与而并驰。” 王逸 注:“车骑笼茸而竞驱也。”

容与(róng yǔ):◎ 容与 róngyǔ(1) [be carefree and leisurely]∶悠闲自得的样子步容与于南林。——晋· 陶渊明《闲情赋》(2) [hesitatively]∶犹豫不前的样子船容与而不进兮,淹回水而凝滞。——《楚辞·屈原·涉江》

施与(shī yǔ):◎ 施与 shīyǔ[grant] 给予恩惠、财物等慈悲不是出于勉强,它是像甘霖一样从天上降下尘世;它不但给幸福于受施的人,也同样给幸福于施与的人。——《威尼斯商人》

授与(shòu yǔ):◎ 授与 shòuyǔ[award;confer;give;grant] 授予

孰与

酸与(suān yǔ):传说中的鸟名。《山海经·北山经》:“﹝ 景山 ﹞有鸟焉,其状如蛇,而四翼、六目、三足,名曰酸与。”

所与(suǒ yǔ):(1).友好。《左传·僖公三十年》:“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2).结交。《后汉书·爰延传》:“故 周公 戒 成王 曰‘其朋其朋’,言慎所与也。”

同与(tóng yǔ):同类。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二:“若谈夫子 孟軻 之文章,以浇光风霽月之胸次,则民吾同胞,物吾同与也。”

徒与(tú yǔ):门徒;党与。《荀子·尧问》:“是其所以名声不白,徒与不众,光辉不博也。” 清 朱仕琇 《与林穆庵书》:“故君子观其徒与何如,而有以审矣。”

推与(tuī yǔ):(1).让与。《东观汉记·承宫传》:“耕种禾黍,临熟,人就认之, 宫 悉推与而去,由是显名。”《三国志·魏志·公孙瓒传》“乃以 刘虞 为 幽州 牧”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吴 韦曜 《吴书》:“尝有失牛者,骨体毛色与 虞 相似,因以为是,虞便推与之。” 宋 叶适 《沉仲一墓志铭》:“天行或飢凶,民利欲建置,君率先推与。”(2).推许。 唐 韩愈 《举张惟素自代状》:“文学治行,众所推与,累歷中外,资序已深。” 宋 朱长文 《续书断·妙品》:“骑省敏於文,为 江 表冠,中朝中大夫皆推与之。”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十一》:“见 柴墟 集中有《与徐子仁书》,极相推与。”

微与(wēi yǔ):谓不应这样。《礼记·檀弓下》:“ 曾子 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郑玄 注:“微,犹无也。无与,止其狂狷之辞。” 孔颖达 疏:“微与者,微,无也;与,语助。言饿者无得如是与!”

无与(wú yǔ):(1).不给予。《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亷;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法苑珠林》卷六:“无取无与,无我所心;脱欲所须,便可提去。”(2).犹不跟,不同。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小翠》:“﹝ 王太常 ﹞生子 元丰 ,絶痴,十六岁不能知牝牡,因而乡党无与为婚。”不参预;不相干。《左传·襄公十四年》:“詰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汉书·张汤传》:“ 汤 念独丞相以四时行园,当谢; 汤 无与也,不谢。” 颜师古 注:“与读曰豫。无豫,谓不干其事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此言为善则预,为恶则去……凡损於物,皆无与焉。”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五·赵康敏》:“公子孙自不肖,不能守此业;此宅且数易主人,与某无与。”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越铎>出世辞》:“民声寂寥,羣志幽閟,岂以为匹夫无与于天下,尚如戴朔北之虏也。”

锡与(xī yǔ):见“ 锡予 ”。

相与(xiāng yǔ):◎ 相与 xiāngyǔ[together;deal with sb.;get along with sb.] 副词。表示同时同地做某件事。可译为“共同”舍人相与谏。——《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卒相与欢。平原君竟与 毛遂偕。十九人相与目笑之而未发也。——《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因相与言。——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心与(xīn yǔ):以心相许。《文选·枚乘<七发>》:“杂裾垂髾,目窕心与。” 刘良 注:“心与,心相许也。” 唐 裴度 《蜀丞相诸葛武侯祠堂碑铭》序:“故 州平 心与, 元直 神交。”

行与(xíng yǔ):结交,亲附。《晏子春秋·外篇上十四》:“佞人谗夫之在君侧者,好恶良臣,而行与小人,此治国之常患也。” 张纯一 注:“与,犹党也。”

许与(xǔ yǔ):(1).谓结交引为知己。《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弘长风流,许与气类,虽单门后进,必加善诱。” 刘良 注:“许与,谓招引也。” 宋 刘攽 《献欧阳永叔》诗:“ 信陵 虚左乘, 程子 倾盖亲,意气已然诺,许与忘旧新。” 清 龚自珍 《语录》:“又论‘知在见君时,还相许与否?’先生曰:许与二字拟易之,以其弱腐。”(2).称许。 唐 杜甫 《壮游》诗:“许与必词伯,赏游实贤王。” 宋 陆游 《<赵秘阁文集>序》:“已而故尚书 孙公 仲益 、端明 汪公 圣锡 、侍御 王公 龟龄 文益出於世,往往见公名字於其间,许与甚至。”《明史·刘子辅传》:“按察使 周新 不苟许与,独称 子辅 贤。”

巽与(xùn yǔ):顺从,附和。《论语·子罕》:“巽与之言,能无説乎?绎之为贵。” 朱熹 集注:“巽言,无所乖忤,故必説。”

阏与(è yǔ):(1).谓阻截犹豫未定的野兽。《汉书·扬雄传上》:“三军芒然,穷冘閼与。”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冘,行也;閼,止也。言三军之盛,穷閼禽兽,使不得逸漏也。” 高步瀛 义疏引 吴仁杰 曰:“此赋言三军捕禽兽,行者穷追之,未定者閼止之耳。”(2).地名。 战国 时 韩 邑,后属 赵 。在今 山西省 和顺县 西北。《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秦 伐 韩 ,军於 閼与 。”《史记·秦本纪》:“中更 胡阳 攻 赵 閼与 ,不能取。”

也与(yě yǔ):亦作“ 也歟 ”。1.语气助词。表疑问。《论语·雍也》:“ 仲由 可使从政也与?” 清 戴名世 《郭生诗》序:“乃生吮笔和墨以从事於其间,其犹有 桐 之风也歟?”(2).语气助词。表感叹。 宋 叶适 《张令人墓志铭》:“以子之疎且易,欲以其求知於天者,使人亦知之乎?宜谤之众也与!” 明 刘基 《春秋明经·卫人立晋》:“此圣人之所深惜而特起 卫 人立 晋 之文也歟!” 鲁迅 《书信集·致章廷谦》:“大概皆不能归咎于五十人煽动之故也欤!”

猗与(yī yǔ):亦作“ 猗歟 ”。叹词。表示赞美。《诗·周颂·潜》:“猗与 漆 沮 ,潜有多鱼。” 郑玄 笺:“猗与,叹美之言也。” 汉 班固 《东都赋》:“猗歟缉熙,允怀多福。” 南朝 梁 沉约 《梁宗庙登歌》之五:“猗与至德,光被黔首。” 清 刘献廷 《挽韩老伯母洪太夫人》诗:“猗与太孺人,才德寔两全。”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我的种痘》:“﹝万花筒﹞是一个小小的长圆筒,外糊花纸,两端嵌着玻璃,从孔子较小的一端向明一望,那可真是猗欤休哉,里面竟有许多五颜六色,希奇古怪的花朵。”

易与(yì yǔ):(1).容易对付。有轻蔑之意。《史记·项羽本纪》:“ 汉 易与耳,今释弗取,后必悔之。”《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崇宁元年》:“ 英格 自是知 辽 兵之易与矣。” 明 胡应麟 《诗薮续编·国朝上》:“不然,即万言易与耳。”(2).容易相处。 明 文徵明 《铁柯记》:“君居常若易与,而廉稜整整弗少弛。” 清 钮琇 《觚賸续编·醉隐记》:“耕夫牧子,有招輒往,往輒尽醉,而人亦乐公之易与。”

夷与(yí yǔ):迟疑不前。 南朝 齐 王融 《游仙诗》之四:“弭节且夷与,参差闻凤笙。”

犹与(yóu yǔ):犹豫。《礼记·曲礼上》:“卜筮者……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 汉 刘向 《列女传·周主忠妾》:“媵婢心知其毒酒也,计念进之,则杀主父,不义;言之,又杀主母,不忠。犹与因阳僵覆酒。”

优与(yōu yǔ):(1).从优给予。 宋 王栐 《燕翼诒谋录》卷五:“御史中丞 贾昌朝 上言,臣僚年七十筋力衰者,优与改官致仕。”《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三年》:“胁从之徒,一切不问。如从中自併及投首领,当议优与推恩。”(2).谓宽容。 明 陈德文 《<阮嗣宗集>叙》:“恶如 师 昭 ,且优与而保持之矣。”

右与(yòu yǔ):佑助,帮助。《汉书·孔光传》:“天右与王者,故灾异数见,以谴告之,欲其改更。” 颜师古 注:“右读曰佑。佑,助也。”

与助(yǔ zhù):犹赞助。 县解 《驳法律新闻之论清廷立宪》:“前此汉族之自图存也,固声民族之辱,而思一洒雪之;亦以政隳令暴为前提,因博世界之与助。”

与属(yǔ shǔ):依附;依托。《诗·小雅·弓》:“君子有徽猷,小人与属。” 郑玄 笺:“君子有美道以得声誉,则小人亦乐与之而自连属焉。” 明 李东阳 《<白洲诗集>序》:“ 白洲 李先生 诗集若干卷,知府 熊君 桂 刻於 徽州 ,以书抵予曰:‘是诗之传,非先生莫可与属者。’予恶得以不敏辞哉。”

与知(yǔ zhī):(1).犹与闻。《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公孙免餘 ﹞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 公孙无地 、 公孙臣 谋,使攻 宁氏 。”《国语·晋语二》:“ 重耳 、 夷吾 与知 共君 之事。”(2).预先知晓。《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夫贵人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説者与知焉,则身危。” 张守节 正义:“人主先得其计己功,説者知前发其踪跡,身必危亡。”

与与(yǔ yǔ):(1).繁盛貌。《诗·小雅·楚茨》:“我黍与与,我稷翼翼。” 郑玄 笺:“黍与与,稷翼翼,蕃廡貌。” 汉 张衡 《南都赋》:“其原野则有桑漆麻苧,菽麦稷黍。百穀蕃廡,翼翼与与。”(2).威仪合度貌。《论语·乡党》:“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 邢昺 疏:“与与,威仪中适之貌。既当君在之所,故恭敬使威仪中适,不敢解惰也。” 唐 韩愈 《上巳日燕太学听弹琴诗序》:“襃衣危冠,与与如也。”(3).犹豫不决貌。《老子》“与兮若冬涉川” 汉 河上公 注:“举事輒加重慎,与与兮若冬涉川,心犹难之也。”《淮南子·兵略训》:“故善用兵者,见敌之虚,乘而勿假也,追而勿舍也,迫而勿去也,击其犹犹,陵其与与。”

与闻(yù wén):◎ 与闻 yùwén[have a participant's knowledge of] 参与并知道[内情]

与徒(yǔ tú):共事者。 汉 贾谊 《新书·大政下》:“国之治政,在诸侯、大夫、士,察之理,在其与徒。君必择其臣,而臣必择其所与。”

与同(yǔ tóng):(1).与之相同。《诗·邶风·旄丘》:“叔兮伯兮,靡所与同。” 郑玄 笺:“ 卫 之诸臣行如是,不与诸伯之臣同。”《淮南子·泰族训》:“故圣主者,举贤以立功。不肖主举其所与同。”(2).犹同。谓与人一齐。 元 高文秀 《遇上皇》第四折:“寡人带酒,与同二人欲要起身,被店主人家扯住。”《水浒传》第六七回:“却説 关胜 与同 宣赞 、 郝思文 ,引领五千军马接来,相近 凌州 。”

与天(yǔ tiān):谓凡合乎天道者,则得天助。《国语·越语下》“持盈者与天” 韦昭 注:“与天,法天也。”《管子·形势》:“持满者与天。” 尹知章 注:“能持满者,则与天合。”《史记·越王句践世家》:“持满者与天。” 司马贞 索隐:“与天,天与也。言持满不溢,与天同道,故天与之。”

与手(yǔ shǒu):犹言下毒手。《宋书·索虏传》:“ 泰之 等至,虏都不觉,驰入袭之,杀三千餘人,烧其輜重……诸亡口悉得东走,大呼云:‘官军痛与手。’虏众一时奔散。”《南史·张彪传》:“ 彪 左右 韩武 入视, 彪 已苏,细声谓曰:‘我尚活,可与手。’於是 武 遂诛 稜 。”《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元年》:“ 化及 扬言曰:‘何用持此物出,亟还与手。’” 胡三省 注:“与手, 魏 齐 间人率有是言,言与之毒手而杀之也。” 清 顾炎武 《松江别诸友人》诗:“事危先与手,法定必行诛。”

与时(yǔ shí):追逐时机。《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子贡 好废举,与时转货貲。” 裴駰 集解:“与时,谓逐时也。”

与人(yú rén):合乎民意取得人心。《国语·越语下》:“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 韦昭 注:“与人,取人之心也。”《管子·形势》:“持满者与天,安危者与人。” 尹知章 注:“能安危者,则与人合。”

与其(yǔ qí):◎ 与其 yǔqí[rather than] 在比较两件事的利害得失而决定取舍时,表示放弃或不赞成的一面与其在这里等他,毋宁去找他更好

与期(yǔ qī):预先期待。 汉 严忌 《哀时命》:“往者不可扳援兮,徠者不可与期。”

与能(yǔ néng):推荐有才能的人。与,通“ 举 ”。《易·繫辞下》:“人谋鬼谋,百姓与能。” 孔颖达 疏:“天下百姓亲与能人,乐推为王也。”《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王引之 《经义述闻·礼记中》:“与,当读为举。《大戴礼·王言篇》:‘选贤举能。’是也。举、与古字通。”《隋书·高祖纪下》:“始以外戚之尊,受託孤之任,与能之议,未为当时所许,是以 周 室旧臣,咸怀愤惋。”

与谋(yǔ móu):参与谋划。《左传·宣公七年》:“夏,公会 齐侯 伐 莱 ,不与谋也。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会。” 杜预 注:“与谋者,谓同志之国,相与讲议利害,计成而行之,故以相连及为文。”《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尽诛所与谋者。于是乃遣 淮南王 ,载以輜车,令县以次传。” 鲁迅 《书信集·致曹靖华》:“对于新文艺,不久当有一种有组织的压迫和摧残,这事情是好象连几个书店也秘密与谋的。”

与麽(yǔ mǒ):犹这么,如此。 唐 慧能 《坛经·自序品》:“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箇是明上座本来面目。” 宋 朱熹 《水调歌头·联句问讯罗汉同张敬夫》词:“应见尘中胶扰,便道山间空旷,与么了平生。与么平生了,□水不流行。”《五灯会元·青原下四世·德山宣鉴禅师》:“有僧相看,乃近前作相扑势。师曰:‘与么无礼,合喫山僧手里棒!’僧拂袖便行。”

与门(yǔ mén): 又称“与电路”。执行“与”运算的基本门电路。有几个输入端,只有一个输出端。当所有的输入同时为“1”电平时,输出才为“1”电平,否则输出为“0”电平。

与会(yù huì):◎ 与会 yùhuì[participate in a conference] 到会

与国(yǔ guó):盟国;友邦。《管子·八观》:“与国不恃其亲,而敌国不畏其彊。”《史记·项羽本纪》:“ 项梁 曰:‘ 田假 为与国之王,穷来从我,不忍杀之。’” 裴駰 集解引 如淳 曰:“相与交善为与国,党与也。”《资治通鉴·魏元帝景元四年》:“ 汉 主使羣臣会议,或以 蜀 之与 吴 ,本为与国,宜可奔 吴 。” 邹韬奋 《国际形势与中国抗战》:“他们终不能认清敌与友的区分,把任何国家都看作‘与国’,结果是得不到一个‘与国’!”

与共(yǔ gòng):◎ 与共 yǔgòng[share with sb.] 无论发生么事都不分开荣辱与共

与告(yǔ gào):准假。《汉书·元帝纪》:“秋, 潁川 水出,流杀人民。吏、从官县被害者与告。士卒遣归。” 颜师古 注:“ 臣瓚 曰:‘告,休假也。’言凡为吏为从官,其本县有被害者,皆与休告。”

与璠(yǔ fán):即璵璠。 鲁 宝玉名。

与夺(yǔ duó):◎ 与夺 yǔduó(1) [grant and deprive]∶赐予和剥夺(2) [award and punish]∶奖励和惩罚

与点(yǔ diǎn):《论语·先进》:“夫子喟然嘆曰:‘吾与 点 ( 曾点 )也!’”谓 孔子 赞赏 曾点 的想法。后用以指长者的赞助。 宋 王禹偁 《谢除右拾遗直史馆启》:“如椽笔下,潜施与点之恩。遂令清切之资,光被孤贫之士。”

与地(yǔ dì):谓凡合乎地道者,则得地利。《国语·越语下》:“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 韦昭 注:“与地,法地也。”《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节事者以地” 唐 司马贞 索隐:“《国语》‘以’作‘与’,此作‘以’,亦‘与’义也。言地能财成万物,人主宜节用以法地,故地与之。”

与存(yǔ cún):参与其间。《孟子·尽心上》:“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 赵岐 注:“天下之乐,不得与此三乐之中。”

与参(yǔ cān):参与;参加。《汉书·赵充国传》:“朝庭每有四夷大议,常与参兵议,问筹策焉。”《三国志·吴志·孙坚传》:“ 温 表请 坚 与参军事,屯 长安 。”

赠与(zèng yǔ):◎ 赠与 zèngyǔ[give property to others gratuitously] 赠送;法律上指把自己的财产无条件地转移给他人;作为经济上的援助所给与的货币或财产。也作“赠予”

增与(zēng yǔ):◎ 增与 zēngyǔ[add;increase] 增加,增添增与为言辞。——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

辄与(zhé yǔ):亦作“輙与”。任意给与。

参与率: 参与率(ParticipationRate):参与率指整体基金的回报与基金所购买的投资组合回报两者的关系﹐参与率愈高﹐代表基金因而所提供的盈利能力愈大。

红与黑(hóng yǔ hēi):◎ 红与黑 Hóng Yǔ Hēi[The Red and the Black] 法国作家斯丹达尔(司汤达)著的现实主义小说。故事围绕木匠之子于连这个机会主义者的勃勃野心而展开,他为人虚伪、善用心计,把诱惑作为向上爬的手段

老相与(lǎo xiāng yǔ):同“ 老相好 ”。《儒林外史》第五一回:“会着,彼此竟像老相与一般。”

一与一(yī yǔ yī):(1).谓一个敌一个。《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行及 弇中 ,将舍。 婴 曰:‘ 崔 、 庆 其追我。’ 鲜虞 曰:‘一与一,谁能惧我?’” 杨伯峻 注:“道狭,车不能并行,相鬭,只能一敌一,不足使我惧。与,敌也。”(2).谓将一个总原则贯穿于一切。《荀子·王制》:“一与一是为人者,谓之圣人。”

与妻书(yǔ qī shū): 散文篇名。近代林觉民作。是作者在参加清末革命党人举行的广州起义前给妻子的绝笔信。文中回顾了与妻子相互爱恋的生活,并将夫妻之爱扩展到对普天下人民的爱,表达了作者为国献身、甘愿牺牲个人幸福的崇高情怀。

赠与税:赠与税 - 简介 赠与税,是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开征的税种,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税种。和赠与税作为财产课税体系中的重要分支,在现实生活中对平均社会财富、调节收入分配、抑制社会浪费、促进生产投资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赠与税,但是中国却一直未立法开征,因为在公有制的大背景下,人们没有多少收入,更没有多少遗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党的富民政策的深入人心,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率先富了起来,在先富起来的群体中,财产拥有量达亿元以上者已不是个别人,已经出现了一部分居民与另一部分居民收入和财富差距过于悬殊的问题,这说明目前在中国开征不仅具备了条件更有其必要性。党的十五大也已经把开征作为调节分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规定下来。 赠与税是对财产所有者生前赠与他人的财产课征的税收。为了防止被继承人生前通过大量赠与而逃避,大多数征收的国家都同时征收赠与税 (但加纳算是个特例,不征收,却征收赠与税) 是主要税种,赠与税是作为的补充税种征收的。赠与税开征的效应主要包括它的经济效应、财政效应和社会效应。 征收原因 各国征收赠与税,在一些方面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也是两税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具体可概括为: (一)调节社会分配。国家通过遗产和赠与税,实行区别税负,将拥有高额遗产者一部分财产归为社会所有,用以扶持低收入者的生活及社会福利事业,形成社会一种分配的良性循环。 (二)增加财政收入。 (三)限制私人资本。在贫富悬殊、社会矛盾激化的现代社会里,适当限制私人资本,缓和社会矛盾。 (四)抑制社会浪费。遗产继承所得和受赠财产,对接受者而言是不劳而获,容易使继承人和受赠人奢侈浪费。课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将一部分财产转为社会拥有,对抑制浪费,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有一定作用。而且允许对公益事业的捐赠从财产额外负担中扣除,鼓励大众多向社会捐赠,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五)平衡纳税人的心理。由于重课由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而获得的非劳动所获的财产,减少因血统、家庭等非主观因素带来的财富占有,使用权人们在心理上感觉较为公平。 征税依据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开征任何税种,都应当有其科学合理的依据。中国要顺利开征赠与税,首先应当解决开征的依据问题,这是确保赠与税制度设计合理、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从已经开征赠与税国家的情况看,开征赠与税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两个:(1)赠与税是对政府提供保护个人财产这种服务的付费;(2)赠与税是实现个人财产最终归还社会的手段。律师认为,这两个依据虽然有一定道理,却不符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而且这两个依据本身也存在很多争议。下面将对这两种论点进行具体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开征赠与税的依据。 (一)赠与税是对政府保护和监督个人财产这种服务的付费 这种观点认为,个人的财产所有权,包括财产的转移权,受政府的保护,正是由于政府的存在,才使得财产转移和继承能够顺利进行。作为对政府提供的这种服务的报偿,遗产或赠与的受益人应当向政府支付一部分费用,即缴纳赠与税。律师认为,这种试图从政府职能与税收关系—的角度研究赠与税征税依据的论点,是正确的,但由此推论出政府保护个人财产同征收赠与税具有内在关系,却有失偏颇。 1.政府的基本职能,是通过提供司法、外交、警察、军队、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实现这些职能,政府需要通过税收、收费等方式聚集财政收入,但绝不能将政府的某项职能同某个税种简单机械地一一对应,否则将导致严重后果。如果政府保护个人的财产继承和转移要征收赠与税,那么保护居民个人的人身安全则应征收保护税,维护公共秩序应征收秩序税等,依此类推,将可能导致乱征税和滥收费,甚至会使整个社会陷入混乱状态。 2.如果说赠与税是对政府保护财产的付费,那么所有人的财产都受政府保护,财产多的人与财产少的人享受政府保护这种公共产品是等量的,政府并未向富人提供特殊的保护和服务,为什么只有财产多的人才纳税,而且财产越多纳税越多呢? 3.同样受政府保护的一笔财产,用于子女教育等方面可以不缴税,留给子女支配却要缴税,其理由何在? 由于“对政府提供服务的付费”的论点存在上述问题,律师认为将其作为开征赠与税的依据,理由不充分。 (二)赠与税是实现个人财产最终归还社会的手段 这种论点是建立在这样一种价值判断之上的:所有财产最终都是归属于整个社会的,所以在一个人死亡时,应当将他(她)所拥有的财产归还给社会,赠与税就是实现个人财产最终归还社会的有效手段。这种论点所依据的前提本身就是有争议的,对于个人财产是否归属于整个社会,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持相反观点的人认为,天赋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每个人生前身后,都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其他任何个人和政府都无权干涉。上述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并不存在是非问题,而主要是一种价值判断和取向问题。显然,为了顺利开征赠与税,我们不能将一个本身就有争议的论点作为征税依据。 (三)中国开征赠与税的依据 由于上述两种理论观点存在很多值得进一步研究和讨论的问题,因此不能机械地照搬过来作为中国开征赠与税的依据。律师认为,中国开征赠与税的依据,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实现宏观调控职能的客观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效率,二是公平。为了实现公平目标,政府要对居民的收入和财产进行适当调节,防止贫富差距过大。赠与税就是政府有效调节居民收入和财产的税收手段。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先富起来,这是完全正确的,也确实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居民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贫富差距过大,会造成社会不稳定,也会影响经济发展的效率,所以需要政府予以适当调节。从中国政府的政策取向看,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政府开始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社会公平问题上,并着手进行调节和引导。研究开征赠与税便是拟采取的措施之一。 经济效应 赠与税开征的经济效应,主要表现为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影响。任何税种的征收,都会对社会资源配置产生影响,赠与税也不例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资产构成的影响 赠与税的课税对象分别是被继承人生前赠与他人的财产,这些财产既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一些无形资产;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及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也就是说,这些财产可以以不同的资产形态出现,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现金、银行存款、股票、金银珠宝等。政府课征赠与税,必对资产构成产生影响。 (1)从资产的流动性来说,为了便于纳税人缴纳和赠与税,被继承人生前积累财产和赠与财产时,必然要考虑资产的流动性。显然以持有流动性较高的资产为好,因为如果遗产的大部分是以股票证券等流动性稍差的资产和以房地产等流动性较差的方式持有,为纳又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即出售,因资产流动性较差,变现时成本较高,常会导致重大的损失,这就促使人们考虑其可能遗留的财产结构,持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可支付税款。因此,赠与税的征收,就可能影响流动性资产和非流动性资产的相对价格,从而对经济社会的资源配置有较大的影响,使拥有流动性资产较多的产业发展较快,另一方面,由于对资产流动性的需要,还会出现企业之间的兼并,从而又影响社会资源配置。假如遗留的财产是家族公司股票,被继承人死亡后持有人急于变现,常会将其售卖给实力雄厚的大公司,这样使得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大公司通过收购股票兼并了小公司,这样也会对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产生影响。 (2)从资产的形态来看,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也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由于动产尤其是无形动产转移方便,最难查实,容易隐匿不报,税务机关在征管技术和手段落后的情况下,难以就其真实情况课税,这一部分资产往往形成税额与财产的数额不相匹配。对于不诚实和纳税意识淡薄的被继承人来说,为了便于子孙后代的逃避税收,被继承人生前就会考虑其资产的持有形态,从而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产生影响。 2.对工作和闲暇选择的影响 工作与闲暇的选择是社会的基本选择。赠与税的开征,与个人所得税一样,也会因为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而对工作和闲暇的选择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要小于所得税。税收的收入效应是指由于对纳税人征税,减少纳税人可支配收入而产生的效应,这种效应被认为具有激励的效果。税收的替代效应是指由于征税,改变了一种经济活动对另一种经济活动的机会成本而产生的效应,这种效应被认为具有反激励效果。对遗产与赠与所得征税,产生的收入效应是指由于征税使得遗产净额减少,为了留给子孙后代同样数额的财富,人们必须减少闲暇,更加努力工作以挣取更多财产来弥补征税失去的收入。赠与税的替代效应是指征税后的遗产净额将会减少,即闲暇的机会成本降低,闲暇相对便宜了。人们必然趋向于减少工作,增加闲暇,而且由于赠与税多采用累进税率,比之比例税率会产生更大的替代效应。由于这两种效应是处于相反方向,彼此之间会有部分抵销,最终是纯收入效应还是纯替代效应要因人而异,取决于个人的偏好。 3.对消费和投资的影响 赠与税的开征,也会对人们的消费和投资选择产生影响。由于课征而降低了消费的成本,这种替代效应降低了人们的储蓄倾向,促使人们为减轻税负而多消费或浪费,这必然会影响资本的形成和积累,从而减少投资不利于经济增长,而且财富的数额越大,课征税额越多,对储蓄的抑制作用更强,替代效应更大。税收的收入效应又使人们为了留给子孙后代更多的财富,生前必须大量储蓄,以积累因课征而减少的财富,这种效应又会鼓励人们增加储蓄,减少消费。最终是纯收入效应还是纯替代效应也要因人而异,取决于个人的偏好。而且征收赠与税对消费与投资的实际影响,可能要小于所得税,因为所得税是影响纳税人的当期所得,而是身后之事,大多由财产受益人缴纳,不必由积累财产者去考虑,因此对消费和投资的影响要小于所得税。开征还有助于改变中国人的传统消费观念,对很多人来说,攒钱、置业、多留遗产仍是根深蒂固的观念,这种想法让人勒紧裤腰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消费,拼命攒钱。而就是向传统的敛财观念挑战,它的征收将促使人们放弃过度积累,把手中的资产尽可能地投入消费,刺激即期消费,减少遗产,培养一种健康自然的消费观念。 财政效应 赠与税开征的财政效应主要表现为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赠与税作为财产课税体系中的重要分支,具有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即使现今,各国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仍是财产课税,但伴随着财产税从主体税种蜕变为辅助税种,赠与税筹集资金的作用已经非常有限,赠与税的财政收入效应逐渐弱化。比如,美国1985年的赠与税收入为56亿美元,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0.7%,在1990年的联邦预算中,两项税收为93亿美元,仅为财政收入总额的0.9%.再比如德国,1997年、1998年、1999年收入分别占总税收收入的0.51%、0.58%、0.67%.在多数发达国家,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1%左右。假如中国开征初期的比例能占到0.5%,那么的一年征收额大约有50亿人民币。50亿当然具有提高财政收入的意义,但征收绝不会成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开征更加积极的意义将体现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使社会经济生活达到相对平衡。 赠与税的财政收入效应弱化的原因很多,一是由于所得税系和流转税系的主体税种的加强。特别是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所得税富有弹性,成为经济发展的自动稳定器,且较好地贯彻了税收量能负担的公平原则而成为主体税种,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而财产课税由于其弹性较弱,不能适应财政需要的变化而及时筹集收入;二是由于征收工作具有偶发性、一次性特点,且征收面较窄,即使发达国家,课税人数也仅占死亡人数的1%-6%.如美国每年去世的人中只有2%的人需要付,在日本,也只有5%的死亡者才需要交,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富人少,穷人多,最终要交纳的可能只占到死亡人口的1%至2%。这是一个非常小的比例,只涉及那些位于社会收入金字塔塔顶的人群;三是和赠与税存在着严重的逃避税问题,致使其聚财功能更加削弱。美国学者塞力格曼认为财产课税的最大缺点就在于此。由于逃避税严重又缺乏有效的制止和防范手段,客观上对逃税等违法行为起着鼓励作用,故塞力格曼称这种课税制度为“逃税与欺诈的学校”。政府课征和赠与税时人们往往利用对配偶遗赠的处理、财产信托、虚假性慈善捐赠、隐匿动产和无形资产等方式逃避和赠与税,使其实际征收率大大低于名义税率,实际收到的税额远远低于应纳税额,从而削弱了该税的聚财效应。以制度完备、征管严密而著称的美国,其只能征到相当于应税收入的10%;四是征税难度大,征税投入力量相对较多。目前,日本全国从事的职员占全部职员的7%,征税成本相对较高。 社会效应 赠与税开征的社会效应主要表现为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增强社会公益意识等方面的影响。 1.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影响。赠与税的课税依据之一的“均富说”。就是设想运用此税将少数人过于集中的财富收归国有,然后再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等重新分配,限制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均平社会财富分配。并且由于赠与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较高,且设起征点,使该税成为对富人征收的税种,则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效应更大。现代各国先后开征此税正是看重了它的均平社会财富的作用。 通过开征来调节社会分配不公,必须具备二个前提:一是社会财富确实大部分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贫富严重不均;二是的开征能兼顾公平与效率,即在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同时不至于造成过高的效率损失。事实上,赠与税由于财产难以核查、难以估价、纳税人逃避税严重、税务机关课税成本的加大等因素的存在使得赠与税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实际效果低于理论预期。 2.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法制观点,鼓励勤劳致富,限制不劳而获,促进社会稳定。遗产继承和财产的赠与获得,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不劳而获”的行为,国家通过征税将被继承人的一部分遗产收归国家所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制约和限制这些财产代代相传地积聚于少数人手中,间接鼓励人们通过正当劳动提高生活水平,不依赖遗产过寄生生活。这对鼓励勤劳致富,限制不劳而获,促进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社会公共意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赠与税的开征,使得有钱人面临两个选择:一是交赠与税;二是捐给社会公益事业。由于赠与税有对捐赠的扣除,促使人们关心社会公益事业,这不但对利无损而且对名有益。美国的钢铁大王卡内基认为,人们之所以积极聚财,并不是要传给其子孙,而是为了显示他们能成功的本领,越是成功的人士,越想通过捐赠等善事来维护自己的良好的社会形象。如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去年宣布将他们两个孩子的遗产继承金额限制在1亿美元以内,而将剩余的大约可达1千亿美元的财富全部捐赠给慈善机构和社会福利事业。 4.让年轻人学会自立,从而有利于社会进步。通过遗产的继承,高收入者将其财产转给了后代,使其后代不劳而获而获取了巨额的遗产,不少人在获得大笔遗产后便大肆挥霍,甚至堕落成放荡不羁、纸醉金迷和被社会抛弃的寄生虫,所以卡内基认为“巨额的遗产对于继承人不但不能给予他幸福,而且实在是一种祸根”,他认为“缴纳是一个有钱人的责任”。有助于减少纨绔子弟,在西方,有“三代以上无富翁”的俗语。会让年轻人学会自立,不要躺在父辈的财富上坐吃山空。它告诫人们,留给孩子钱财是无用的,留给孩子真才实学和谋生的本领才是最重要的。因此,盖茨同当今世界的许多富人一样遵循“再富也不能富孩子”的教育原则,宁愿将钱捐献给社会也不愿多给一分钱让孩子去挥霍。赠与税的开征可以促使年轻的一代学会自力更生,自立自强,从而推动社会进步。 世界先例 美日赠与税制度的基本情况 1.纳税义务人 在美国,赠与人为纳税义务人,按财产赠与人一定时期内赠与财产的总价额课税,这种征税方式称为总赠与税制。而日本实行的是分赠与税制,也称受赠与人税制,即按照接受赠与人一定时期内受赠财产的价额征收赠与税,纳税人为受赠与人。 2.课税对象 赠与税的课税对象又称为课税物件,即通过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讲,所有无偿的财产转移都可成为赠与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而现实中各国都通过规定免征赠与税的名目来划定赠与税的征收范围。在美国,主要有以下几类: (1)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财产; (2)捐赠给政治团体的财产; (3)捐赠给学校的财产; (4)夫妻之间的相互赠与; (5)夫妻双方如果一方亡故,留下的供另一方生活所用的财产; (6)夫妻离婚后,用于给与对方教育和医疗之用的赠与。 在日本,包括: (1)因法人赠与而取得的财产; (2)扶养义务人之间作为生活费、教育费而赠与的财产; (3)公益事业接受的赠与财产中确实用于公益事业的部分; (4)公职候选人选举运动中接受的金钱及其他财产。 另外,日本还将下列财产利益定义为准赠与财产,并对之课税: (1)信托受益权。但残疾人因依据该特殊残疾人为受益人的特殊残疾扶养信托合同被排除在课税对象之外。 (2)保险金。当保险金受益人并非投保人时,对此笔兑现的保险金要课税。 (3)定期金。当定期金的给付人并非领取人时,对此笔定期金要课税。 (4)因低额受让带来的利益。以显著低廉的价格(低于市价的1/2时),接受转让的情况下,视接受该转让者因该财产转让人的赠与取得了与该价格和财产之间差额相对应的金额,法律对此部分课税。 (5)因免除债务等事业的利益。不支付价款或以显著低廉的价格接受债务免除、转移或第三者偿还债务而带来的利益时,接受免除债务等利益都被视为因免除债务者的赠与取得了与接受该利益时的价格相当的金额。 (6)其他利益。 3.征税税率 美国赠与税实行的是累进税制,10000美元以下免税,10000美元以上的,税额为一定基数加上超出额与税率的乘积,税率幅度因赠与额不同而在18%--60%之间波动,但财产转移额在21,040,000之上者,直接缴纳转移额的55%做税,而无需加基数。依照美国2002年对赠与税做出的最新修订,每位美国公民在一年中对某一个人赠与10000美元(1932—1976年是3000美元)以上的,都应缴纳赠与税,但每位美国公民在其一生中有700,000的免税赠与与遗产遗留额度,即在此范围内的财产转移无需付税。 在日本,首先从课税价格中扣除基础扣除(目前为60万日元)和配偶扣除。配偶扣除是婚姻存续20年以上者从配偶处接受居住用不动产或取得该不动产的金钱赠与时所承认的扣除(承认2000万日元以内的扣除)。对扣除上述之后的余额适用税率表(税率在10%至70%之间,超过2亿日元的,适用70% 的税率), 4.美日赠与税的发展趋势 (1)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强。正如开篇注释中提到的,克林顿在竞选总统时,曾被问及用什么来偿还巨额国债,他的回答是加强今后10年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征收工作。 (2)征税的标准有提高的趋势。移居美国2002年最新法律规定,美国公民医生可减免的税额到2006年将增加到1,000,000美元。 世界赠与税立法模式 世界各国赠与税立法实践的6种模式 1.开征遗产税的同时开征赠与税。这种模式为多数国家采用。比如美国、日本、韩国等。 2.遗产税和赠与税同时课征,但对被继承人生前赠与的财产除按年或按次课征赠与税外,还需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对其生前赠与的财产总额与遗产合并一起征收遗产税,原来已缴纳的赠与税给予扣减。目前意大利、新西兰等少数国家采用此种模式。 3.仅开征遗产税,但对被继承人死亡前若干年内赠与的财产追征遗产税。如:英国对被继承人死亡前7年内赠与的财产课征遗产税;新加坡对被继承人死亡前5年内赠与他人的财产课征遗产税。 4.只开征遗产税,对生前赠与不征税。如伊朗,只对因继承或受遗赠而获得的所有财产征收遗产税。 5.只征收赠与税,不征收遗产税。如:加纳,只对平常赠与征收赠与税,对遗嘱中遗留财产和无遗嘱的财产继承均不课税。 6.对遗产和平时赠与都不征税。根据库珀·赖布兰特国际会计公司收集的97个国家(地区)1988年的税收资料,世界上还有32个国家和地区未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中国为其中之一。

安危与共

褒贬与夺

不足与谋

耻与哙伍

大莫与京

多许少与

丰取刻与

甘苦与共

甘苦与共

孤立寡与

患难与共

将夺固与

具食与乐

卵与石鬭:喻以弱敌强。谓必遭失败。 汉 焦赣 《易林·艮之损》:“卵与石鬭,麋碎无疑。” 汉 焦赣 《易林·复之豫》:“卵与石鬭,麋碎无处。”

卵与石斗

民胞物与

莫之与京

目窕心与

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是国宝动画巨匠宫崎骏勇夺奥斯卡杰作。影片剧情大致可以概括为一个冒险故事。一般认为《千与千寻》没有续集,《猫的报恩》不是其续集,而且《猫的报恩》只是宫崎骏的监制,非导演,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猫的报恩》非其代表作。《猫的报恩》也不能说是《侧耳倾听》的续集。另有小说、专辑以此为名。

人取我与

日不我与

色授魂与

善与人交

生死与共

生杀与夺

事与愿违

事与原违

事与心违

实与有力

时不我与

岁不我与

天与人归

未与人接

吾谁与归

无与为比

无与伦比

无与比伦

与性成

习与体成

咸与维新

咸与惟新

相与一口

相与为一

笑与抃会(xiào yǔ biàn huì):拍手欢笑。

羞与为伍

羞与哙伍

休戚与共

虚与委蛇

选贤与能

言与心违

淫淫与与

与猪裸睡:      2011年12月1日,美国迈阿密,行为艺术家Miru Kim和猪一起生活在一个小的玻璃房里,这是她最新的艺术作品,名叫“我爱猪,猪也爱我”。对某些人讲,身体和猪生活四天并不有趣。30岁的Miru希望通过这件作品淡化人和动物的区别,呼吁人们更多更好地理解这个世界。据悉,这一作品展览将会持续到12月4日。

与那国岛:1985年探险者新嵩喜•八郎(あらたけきはちろう)(英语:Kihachirō Aratake)在日本最西端、距离台湾110公里的与那国岛周围的海底发现了大型的切割过的石块建筑遗迹,历史及考古学在此之前对这些建筑结构的存在并不知情,之后一些考古学家和科学家证实了这些遗迹的存在。与那国岛的海底遗迹包括了上一个冰河时期的遗迹、陆生动植物的遗迹以及钟乳石的遗迹。这些证据暗示海底的建筑遗迹可能有3,000至10,000年以上之久,可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 与那国岛-简介 与那国岛:1985年探险者新嵩喜•八郎 (日语:あらたけ¤¬はちろう,英语:Kihachir¨¬ Aratake)在日本最西端、距离台湾地区110公里的与那国岛周围的海底发现了大型的切割过的石块建筑遗迹。此后,一些考古学家和科学家证实了这些遗迹的存在。与那国岛的海底遗迹包括上一个冰河时期的遗迹、陆生动植物的遗迹以及钟乳石的遗迹。这些证据暗示海底的建筑遗迹可能有3,000至10,000年以上之久,可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 与那国岛为琉球列岛内八重山群岛的最西端,是日本最西端的岛屿,位于台湾东北部外海,距离台湾约有111公里,在天气晴朗的时候可远眺台湾的山脉。全岛属于日本冲绳县八重山郡与那国町。 1985年在与那国岛周围的海底发现了大型的切割过的石块建筑遗迹,该岛也因此遗迹而闻名。 与那国岛近来也以日剧小孤岛大医生(离岛大夫日志、日文原名:Dr.コトー診療所)的拍摄地闻名,片中的虚构岛屿“志木那岛”就以与那国岛为背景进行拍摄。 与那国岛是日本最西端的岛屿,岛上有称为与那国语的琉球语方言。 与那国岛东西长约12千米,南北约4千米,海岸线长27.49千米,面积28.88平方千米,其中森林和荒地面积16.74平方千米。岛上地形多山地和谷底,并有台地和湿地,岛中央偏东位置有宇良部山,海拔231.3米,是岛上最高点,岛西部有满田原山,主峰久部良峰,海拔188米。由于该岛上多小型河流,故有充足的淡水水源,在久部良峰西部还有若干池塘和湿地。值得一提的是,岛上有一种大型无毒蛇,最长可达2米多,多见于岛上平原湿地和丘陵地区。 该岛地质以砂岩和页岩为主,在岛的北部和中部分布有一定的石灰岩。岛的海岸线以断崖和岩石岸线为主,沙滩集中于岛的东北部、祖纳村附近、以及比川河口附近三处地点。 该岛附近海域水温较高,表层海水温度四季平均值为:冬季(1~3月,四季顺序与分划下同)24摄氏度,春季(4~6月)26摄氏度,夏季(7~9月)29摄氏度,秋季(10~12月)26摄氏度。100米深度海水温度为:22度,23度,24~25度,23~23度。 与那国岛-历史 与那国岛在上次冰河时期属于亚洲大陆的一部份。1510年被纳入琉球王国(琉球王国曾经是中华属国,后被日本强行侵占,清末时,清朝与日本为此展开过谈判,谈判未果)的支配之下。1879年随琉球王国一起被并入日本。1945年至1972年被美国统治,之后再被美国交给日本管治。 与那国岛-地理 与那国岛的面积约28.88平方公里,人口约1745人,年平均气温23.9℃,年降雨量约3000mm;由于岛上全年吹着强劲的南风,使南部海岸侵蚀较为明显,多为悬崖绝壁。西边之西崎(いりざき/iri-zaki)为日本最西端之岬,立有一“日本国-最西端之地-与那国岛”之地碑,岬上建有一“西崎灯塔”。而东边之岬谓之东崎(あがりざき/agari-zaki)。 岛上产业包括渔业、甘蔗农业、奶酪畜牧业及旅游,岛的南侧土地有牛马放牧,比穿附近也设有虾的养殖场。 岛上主要有三个村落,分别为位于北部的祖纳(そない/Sonai)、西部的久部良(くぶら/Kubura)、南部的比川(ひがわ/Higawa)。町公所设于祖纳。 与那国岛-与台湾关系 与那国岛上亦有机场 与那国岛在二战前与台湾之间交易频繁,如同一个生活圈,两地人民也有很深情谊(当时与那国岛人口为今日的十倍以上),与那国岛民亦会来台就医、就学。后与台湾间的交易中断,经济逐渐萧条。 而今,与那国町已与台湾花莲市缔结为姊妹市,28.8平方公里的与那国岛,距花莲仅111公里(相当于台北市到苗栗市之距离);而距东京却要2000公里。与那国岛民曾在2005年发表“自立自治”宣言,提出与台湾发展经贸关系的“国境交流特区”,如发行特区护照、与花莲发行共通货币、灾害互助协定构想,与那国町町长2007年5月底更在花莲市长办公室设立“花莲市连络事务所”,希望有朝一日直航台湾,不过日本至今仍不允许与那国町与台湾直接通航(与那国岛直飞花莲只需二十五分钟,较台北飞台中更快)。而在2008年7月4日,通过花莲市长蔡启塔及日本与那国町长外间守吉的积极推动,以及相关单位大力协助下,复兴航空包机直航在7月4日当天上午11时10分从花莲首航,开启两地跨越国界的里程碑。 与那国岛-海底遗迹 与那国岛的海底遗迹包括了上一个冰河时期的遗迹、陆生动植物的遗迹以及钟乳石的遗迹。这些证据暗示海底的建筑遗迹可能有3000至10000年以上之久,可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 与那国岛于1985年开始名声远播。探险者新嵩喜·八郎(あらたけきはちろう)(英语:KihachirōAratake)偶然发现了非常奇特的、据说属于古文明的水下的建筑结构。历史及考古学在此之前对这些建筑结构的存在并不知情。之后没有多久,一群由琉球大学的木村政昭(きむらまさあき)(英语:MasaakiKimura)指挥的科学家证实了这些遗迹的存在。 与那国岛-领土问题 2008年12月,日本著名军事问题专家平松茂雄在《产经新闻》上发表文章称,日本应该关注与那国岛的“空防问题”,将与那国岛领土问题拿出来炒作。当时,随着马英九上台后两岸关系的急速改善,在一些日本右翼学者的眼中,与那国岛“很可能在两岸统一后投入中国的怀抱”。 平松茂雄在文中说:“与那国岛上空东侧1/3是日本的,西侧的2/3是台湾的防空识别圈。”他还抱怨说:“美军占领琉球时,为了方便,以东经123度划线,才形成了今天的这一局面。美国将琉球行政权归还日本后,日本也没有加以改变。” 平松的在文章暗示,一旦两岸统一,中国以台湾为基地,“控制与那国岛”易如反掌。 鼓吹日美协防台湾 平松茂雄是日本最有名的中国军事问题学者之一。平松茂雄一直将台湾视为“日本的生命线”。在两岸交恶的年代,他一贯鼓吹“大陆将军事统一台湾”,因此,他极力主张加强日美军事同盟,让美国的航母编队防卫台湾,同时也鼓吹日本应该加强反潜、水雷等“攻势性防御能力”。 多年来,平松茂雄还是“中国军力扩张”的吹鼓手。他一直宣称“中国增强军事力量,就是要让东海、南海和台湾海峡都成为中国的内海”。 岛上居民要闹“独立” 与那国岛距离日本的本岛比较远,无论在地缘上还是经济上,都与台湾的关系比较近。于是,岛民萌生了“投向台湾”的动议。2005年上半年,与那国岛通过“独立决议”。后来,岛上居民又提出几点“独立”主张。平松茂雄希望日本自卫队重视与那国岛,也有借机抑制该岛日益严重的离心倾向的用意。 与那国岛-军事价值 因为在地理上的特殊性,具有重要的军事价值。美军也在暗中利用与那国岛的军事价值。去年6月份,两艘美国扫雷舰从日本的美军左士堡基地前往冲绳,最终停靠在与那国岛港口。军事分析家认为,美军此举是为了搜集台海情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日本《东京新闻》2日报道称日本计划派遣日本陆上自卫队进驻最西南侧的与那国岛,日本防卫省随后证实了此一报道。报道称,与那国岛距台湾地区的花莲县只有110公里,距钓鱼岛170公里,距日本现在驻军的冲绳却有500公里,是日本最西南侧的门户,居民只有1600人,日本过去并未在此驻军。与那国町长外间守吉与町议会议长崎原孙吉,上月30日拜会了日本防卫省大臣滨田靖一,交付一份要求日本自卫队前往驻军的请求书。日本防卫省发言人说,“政府正在研究这项自卫队部署,以便列入年底修订的基本防卫计划内”。日本防卫省官员说,沿日本九州岛南端到台湾地区间的第一岛链军事部署,是日本“国家西南防卫部署的重要一环”。冲绳县目前于首府那霸驻扎有自卫队的一个混成团,今年底以前这个团将升格为旅团,约1800人的部队将增加到2100人,届时与那国岛也会进驻自卫队。日本防卫大臣滨田说,与那国岛在国防上非常的重要,他将在近期内前往视察,并积极检讨派驻自卫队的必要性。与那国岛地图

与生俱来:与生俱来与生俱来 

与会人员:参加会议的人员

鱼与熊掌

与众不同

与物无忤

与物无竞

与受同科

与世偃仰

与世无争

与世推移

与世沈浮(yú shì shěn fú):亦作“ 与世浮沉 ”。随波逐流,附和世俗。《史记·游侠列传》:“今拘学或抱咫尺之义,久孤於世,岂若卑论儕俗,与世沉浮而取荣名哉!” 宋 司马光 《右班殿直传君墓志铭》:“然不能与世浮沉。平视贵要,若无人,故所至齟齬。”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商三官》:“然 三官 之为人,即萧萧 易水 ,亦将羞而不流;况碌碌与世浮沉者邪!”

与世隔绝

与世俯仰

与世浮沉

与世沉浮

与世长辞

与时偕行

与时消息

与时推移

与日俱增

与人爲善:1.同别人一起做好事。《孟子·公孙丑上》:“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 焦循 正义:“是取人为善,即是与人同为此善也。” 续范亭 《学习漫谈》:“今天能依靠一个大政党,与全国人站在一起打 日本 ,这就是与人谋虎,与人为善了。”2.指赞助别人做好事。 明 李贽 《答耿司寇书》:“某行虽不谨,而肯与人为善;某等行虽端谨,而好以佛法害人。”3.今多指善意帮助别人。

与人为善

与民同乐

与民更始

与民除害

与虎添翼

与虎谋皮

与狐谋皮

与...无宁(yǔ ...wú nìng):◎ 与…无宁 yǔ…wúnìng[rather than] 与其……不如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清· 林觉民《与妻书》

曾无与二

支与流裔(zhī yǔ liú yì):谓同类的分支、演化的末流。与,同类。《汉书·艺文志》:“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 梁启超 《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二章:“祝之分职亦有二。一曰司祀之祝,主代表人民之思想,以达之於天而祈福祉者也。《周官·春官》一篇,皆此职之支与流裔也。”

本质与现象(běn zhì yǔ xiàn xiàng):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方面,现象是事物外在的、活动易变的方面。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由事物的特殊矛盾构成。本质是现象的本质,隐藏在现象背后并表现在现象之中;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本质决定现象,现象依赖本质。本质和现象之间总是存在着差别和矛盾。本质要靠思维才能把握,现象用感官即能感知。

必然与自由(bì rán yǔ zì yóu): 必然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即事物本质所规定的联系和趋势;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必然与自由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必然是自由的基础,自由不能脱离必然而存在。自由不排斥必然,而是包含必然。掌握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并达到一定目的时,必然就转化为自由。必然与自由只有在创造性的实践过程中才能不断转化和发展。

参与式预算:参与式预算 - 解释 从前的公共建设资金使用,都是政府依据年度计划进行安排,直到工程施工百姓才知道具体的资金安排,往往花钱不少百姓还不满意。“参与式预算”从立项开始百姓就参与进来,他们像主人打理自己的家财一样认真负责。阿城区清真社区居民、79岁的王介山说:“通过参与预算,我们协助政府把钱花在刀刃上。该花的花,不该花的一分钱不动。” 在两个月的小区道路改造中,他和其他居民代表一直监督工程质量。从路基的厚度、混凝土的标号到各种建筑材料的配比都一一过问,发现路基没有达到规划中的20公分、混凝土标号不达标、建筑材料配比不规范等问题,都及时向施工方提出,要求对方马上整改。 道里区安静街道办负责财政工作的副主任徐晓墨认为,有了“参与式预算”后,工程的总造价、建筑材料的单价和管理成本等都要公示,这就方便了百姓监督资金的流向和使用,对建筑工程等腐败易发领域起到了监督作用。相比之下,从前的资金使用不够公开、透明,百姓对经手资金的人常常不信任。 哈尔滨市财政局局长席常青认为,“参与式预算”作为预算体制改革的开端,已发挥出3个作用:一是减少了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将有限的财力投入到群众最需要的公共项目上,实现了公共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提升了民主理财的水平,提高了政府公共产品的质量,实现了公共服务项目效益最大化;三是唤醒了百姓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民意的充分表达提供了平台。 参与式预算 - 面临问题 财政预算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很难把资金完全拿出来让百姓参与,因此必须界定好其适用范围,让百姓参与到他们能力所及的项目中去。以庭院改造来说,不但跟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他们现有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完全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如果政府拿出地铁、桥梁、高速公路等专业性较强的建设项目让百姓参与,百姓往往很难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梁雪峰认为,要想让“参与式预算”发挥更大作用,需要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因为百姓对财政预算毕竟很陌生,只有财政部门提供完整的预算信息,披露资金的总体安排,才能让百姓了解政府的钱究竟要花在哪里,怎么花才更合理,从而提出自己的参与意见。

动机与效果(dòng jī yǔ xiào guǒ): 动机指人行动的主观愿望;效果指人实践的客观后果。任何行为都是由一定动机引起的,动机是效果的行动指导。效果是动机的行动体现和检验根据。动机和效果是统一的,但两者的统一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有时客观效果并不能完全反映动机,好的动机不一定收到好的效果。判断任何事情既要看动机,又要看效果。

分析与综合(fēn xī yǔ zōng hé): 在认识中把整体分解为部分和把部分重新结合为整体的过程和方法。分析是把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侧面、属性,分别加以研究。是认识事物整体的必要阶段。综合是把事物各个部分、侧面、属性按内在联系有机地统一为整体,以掌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分析与综合是互相渗透和转化的,在分析基础上综合,在综合指导下分析。分析与综合,循环往复,推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一切论断都是分析与综合的结果。

分化与整合(fēn huà yǔ zhěng hé): 科学发展中两种相反相成的趋势。分化指在原有的基本学科中细分出一门或几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整合指相邻甚至相距很远的学科之间交叉、渗透、溶合而形成边缘性、综合性学科。

共性与个性(gòng xìng yǔ gè xìng): 共性指不同事物的普遍性质;个性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性质。共性和个性是一切事物固有的本性,每一事物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共性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个性揭示事物之间的差异性。个性体现并丰富着共性。共性是绝对的,个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共性只能在个性中存在。任何共性只能大致包括个性,任何个性不能完全被包括在共性之中。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

关学与理学: 关学,萌芽于北宋庆历之际的儒家学者申颜、侯可,至张载而正式创立的一个理学学派。因其实际创始人张载世称“横渠先生”,因此又有“横渠之学”的说法。 

见与不见体:见与不见体 - 简介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非诚勿扰2》上映后,片中香山女儿演绎的这首诗在各大社交网站被“围观”的程度高于电影本身。 见与不见体 - 由来 冯小刚的电影《非诚勿扰2》带火了《见与不见》,许多人一见如故:“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许多人以为那是仓央嘉措的诗,其实它来自扎西拉姆多多的《班扎古鲁白玛的沉默》,目前人在印度的多多在微博上说,“班扎古鲁白玛”名字来自第一个将佛法传入西藏的人莲花生大师的心咒。这首诗的灵感来自莲花生大师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我从未离弃信仰我的人,或甚至不信我的人,虽然他们看不见我,我的孩子们,将会永远永远受到我慈悲心的护卫”,“我想要通过这首诗表达的是上师对弟子不离不弃的关爱,真的跟爱情、跟风月没有什么关系。”多多表示,很多人误以为是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作品,“即便如此,多多愿意,将荣耀归于仓央嘉措”。 见与不见体 - 走红 一首诗“给力” 《非诚勿扰2》中《见与不见》走红网上,影片中香山女儿为父亲朗诵《见与不见》,赚“狠”了观众的眼泪。为了将这种感动延续,很多观众开始在网上展开一场关于“见与不见”的讨论,不少人认为是这首诗才让电影“给力”。在新浪微博上现已有近万条关于这首诗的留言,英语版本竟也“横空出世”。 网友巧用过“诗瘾” 网友“笑忘树”说:“《非2》最闪光的地方就是仓央嘉措的《见与不见》,我决定要买本他的情歌译本。” 网友“一只鱼”也感慨:“一觉醒来,发现好友的QQ签名、微博状态等都改成了"见与不见",一首诗因为一场电影而变得更加深刻。” 不乏“有才”网友巧用“见与不见”体过一把诗瘾。 见与不见体 - 山寨版 职场版 “工资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非诚勿扰2》中《见与不见》山寨出了职场版,替原版。 比如,“你忙,或者不忙,工资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累,或者不累,加班就在那里”“你看,或者不看书,分数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挂,或者不挂科,命运就在那里”。 “你拼,或者不拼命,工资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辞,或者不辞职,地球还是会转,不歇不停……”众多职场“白忙族”悲催了。 乘着网友们喜爱的东风,“非诚体”的《见与不见》也如同“凡客体”一样火了,年关应景的“职场版”最打动人心,甚至有人评价,“这个比原版还经典,看完超想哭的”——“你病,或者不病,老板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休,或者不休假,工作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拼,或者不拼命,工资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辞,或者不辞职,地球还是会转,不歇不停; 让我中500万,或者,让我傍个大款,扯淡,蛋疼,淡定,悲催!” 职场同仁们排山倒海的跟帖评论给力啊,“好狠啊!但是说到心坎了,哈哈!”“你看,或者不看,经典就在那里,不笑不行!”“让这条围脖再飞一会儿!”“这是何等的精辟啊!原版杯具了!”“不悲不喜……”“你服,或者不服,社会就在这里,不搭不理!”“所以,该病倒时请病倒,该休假时请休假!” 考试版 山寨的可不止这一版,“非诚体”也少不了“考试版”的:“你学,或者不学习,考试就在那里,不早不晚;你背,或者不背题,范围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愿,或者不愿意,分数就在那里,不多不少;上我的自习,或者,让题住进我脑袋里;默然 复习;寂静,背题……”“你看,或者不看书,分数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开,或者不开卷,态度就在那里 不紧不慢;你挂,或者不挂科,命运就在那里,不悲不喜;让我背到考题,或者,让考题住进我的心里;默然,淡定,寂静,欢喜……” 购物版 某购物网站也推出了“非诚体”:“你买,或者不买,**都在这里,不嗔不怒;你看,或者不看,**就在这里,不停不止;你爱,或者不爱,**就在这里,不怨不叹……我都这么可怜了,就赶紧来爱我吧!**365天,一天24小时无间断播出,坚守阵地,等候你选,你爱,你买!还可登陆**喔……” 。看来“我们乱,或者不乱,诱惑总在那里,不近不远!”“我转,或者不转,它今天就在这里。”

内容与形式(nèi róng yǔ xíng shì): 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事物内在要素的结构或表现方式。内容包括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征、运动的过程和发展的趋势等。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同一种内容在不同条件下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同一种形式在不同条件下可以体现不同的内容。内容与形式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并随内容的发展而发展。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内容活跃,形式相对稳定,两者既相适合又不绝对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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